解读之一:7省区明确煤炭中恒久和现货价格合理区间
截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恒久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具体水平见下表:
解读之二:种种煤炭中恒久条约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签好煤炭中恒久条约是稳定煤炭供需双方利益关系、增进上下游协调生长的重要手段。煤炭中恒久条约期限原则上为1年及以上,国家勉励和支持供需双方签订期限更长的购销条约。
煤炭供需双方可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的煤炭中恒久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内,接纳多种方法确定具体价格水平。但无论接纳“一旬一订价”“一月一订价”“一年一订价”,照旧通过“基准价加浮动价”等方法确定具体价格水平,煤炭中恒久条约的实际交易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解读之三:各环节煤炭价格均应在合理区间内
近期,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明确了口岸、出矿环节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合理区间。关于口岸、出矿环节以外,在车板、到厂等环节销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环节合理用度后,折算的出矿价、口岸价也应在合理区间内。
例如,山西煤炭中恒久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每吨570元,外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恒久条约中,约定到电厂交货,到厂价格为每吨800元,如煤矿到电厂的合理流通用度为每吨200元,扣除合理流通用度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600元,凌驾合理区间上限,保存涉嫌哄抬价格行为;若约定的到厂价格为每吨750元,扣除合理流通用度后折算的出矿价格为每吨550元,则在合理区间规模内。
解读之四:煤炭中恒久条约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凌驾价格合理区间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恒久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恒久条约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法变相提高交易价格,凌驾合理区间。
例如,陕西省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矿环节中恒久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按此测算的出矿环节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780元/吨。外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了一份中恒久条约,约定出矿价格按“1吨长协(520元/吨)捆绑销售2吨现货(780元/吨)”方法执行,平均价格为693元/吨,实际已凌驾外地出矿环节中恒久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保存涉嫌哄抬价格行为。